独立法条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中国森林旅游节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一条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二十一条

各地开展的、有代表性的重大森林旅游活动,经组委会办公室审核后,可以纳入当年森林旅游节系列活动范围,但原则上活动数量不超过3个。

制定机关
林草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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