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中国森林旅游节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十九条独立法条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中国森林旅游节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九条第四章 工作程序第十九条组委会办公室受理申办材料,组织开展实地考察,研究提出评估意见,经组委会同意后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批准。考察评估主要内容为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承办条件。制定机关林草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