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中国森林旅游节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七条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十七条
申办城市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良好的森林旅游发展基础;
(二)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森林旅游节承办工作,能为活动举办提供必要的保障;
(三)具备举办大型活动的基础条件;
(四)申办工作得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认可。
- 制定机关
- 林草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申办城市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良好的森林旅游发展基础;
(二)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森林旅游节承办工作,能为活动举办提供必要的保障;
(三)具备举办大型活动的基础条件;
(四)申办工作得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