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中国森林旅游节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四条

第三章 任务分工

第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各森工(林业)集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相关组织协调工作,主要任务是:

(一)组织森林旅游展示、推介等事项;

(二)组织地(市)、县(区、市)、各类森林旅游地及相关企事业单位、社团等广泛参与森林旅游节相关活动;

(三)组织开展森林旅游节及相关活动的宣传。

制定机关
林草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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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中国森林旅游节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