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中国森林旅游节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四条
第三章 任务分工
第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各森工(林业)集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相关组织协调工作,主要任务是:
(一)组织森林旅游展示、推介等事项;
(二)组织地(市)、县(区、市)、各类森林旅游地及相关企事业单位、社团等广泛参与森林旅游节相关活动;
(三)组织开展森林旅游节及相关活动的宣传。
- 制定机关
- 林草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任务分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各森工(林业)集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相关组织协调工作,主要任务是:
(一)组织森林旅游展示、推介等事项;
(二)组织地(市)、县(区、市)、各类森林旅游地及相关企事业单位、社团等广泛参与森林旅游节相关活动;
(三)组织开展森林旅游节及相关活动的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