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中国森林旅游节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二条

第三章 任务分工

第十二条

组委会办公室承担组织协调举办森林旅游节的相关具体工作,主要是:

(一)推荐森林旅游节举办城市;

(二)组织拟订森林旅游节总体方案;

(三)制定分工计划,明确相关活动的责任单位;

(四)审定重要专项活动的方案;

(五)召开两次新闻发布会(分别在北京和举办城市);

(六)负责总体指导、协调、监督、宣传等工作;

(七)履行森林旅游节报备、总结及其他程序性工作。

制定机关
林草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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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中国森林旅游节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