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中国森林旅游节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二条
第三章 任务分工
第十二条
组委会办公室承担组织协调举办森林旅游节的相关具体工作,主要是:
(一)推荐森林旅游节举办城市;
(二)组织拟订森林旅游节总体方案;
(三)制定分工计划,明确相关活动的责任单位;
(四)审定重要专项活动的方案;
(五)召开两次新闻发布会(分别在北京和举办城市);
(六)负责总体指导、协调、监督、宣传等工作;
(七)履行森林旅游节报备、总结及其他程序性工作。
- 制定机关
- 林草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任务分工
组委会办公室承担组织协调举办森林旅游节的相关具体工作,主要是:
(一)推荐森林旅游节举办城市;
(二)组织拟订森林旅游节总体方案;
(三)制定分工计划,明确相关活动的责任单位;
(四)审定重要专项活动的方案;
(五)召开两次新闻发布会(分别在北京和举办城市);
(六)负责总体指导、协调、监督、宣传等工作;
(七)履行森林旅游节报备、总结及其他程序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