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外商投资企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 第二条独立法条外商投资企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第二条第二条外商投资企业档案是指外商投资企业筹建以来的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对本企业以及对国家、社会具有利用、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材料(包括不同载体形式)。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