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外商投资企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 第十五条独立法条外商投资企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第十五条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公司、企业和其它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在中国大陆举办的企业比照本规定执行。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