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外商投资企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 第十二条独立法条外商投资企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二条外商投资企业的中外各方都有利用档案的权利,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档案利用制度,防止失密和泄密。 中国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执行公务需要查阅企业档案时,企业应予提供。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