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第三十条独立法条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三十条第五章 附则第三十条本办法由国资委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制定机关国资委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