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第二十六条独立法条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十六条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六条中央企业编制资本预算执行计划的批准、调整和报告程序不规范,未按计划组织完成资本预算执行工作的,视情况进行约谈整改或通报批评。制定机关国资委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