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学前儿童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第八条独立法条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学前儿童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八条第二章 学籍建立第八条幼儿园不得使用虚假信息给学前儿童建立学籍,不得重复建立、空挂学籍。制定机关教育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