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学前儿童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学籍管理是根据有关规定对学前儿童入园、转园、离园、毕业、升学等情况进行的记录、核实、处理,是学前教育管理的重要内容,为做好学前教育规划、优化资源配置、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等提供支持。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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