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学前儿童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第二十条独立法条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学前儿童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二十条第四章 保障措施第二十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学籍管理经费投入,支持设施设备更新、学籍管理队伍培训等。制定机关教育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