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学前儿童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二十条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二十条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学籍管理经费投入,支持设施设备更新、学籍管理队伍培训等。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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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学前儿童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二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