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实施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申请及验收规定的通知 / 第二十一条独立法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实施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申请及验收规定的通知第二十一条第四章 评估及验收流程第二十一条监管部门根据商业银行的申请材料,决定是否受理并开展申请验收。对于尚未达到申请条件的商业银行,不予受理。制定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