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 / 第五条独立法条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第五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五条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事务所的年度检查考核应当与律师协会对律师执业的年度考核相结合。制定机关司法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