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国家体育总局兴奋剂违规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第十四条

第四章 责任追究程序

第十四条

发生兴奋剂违规,运动员管理单位应“一案双查”,对反兴奋剂责任落实情况、存在的失职失责行为进行调查认定,调查报告上报相关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体育总局,根据单位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处理。

国家队运动员及重大体育赛事发生的兴奋剂违规,在运动员管理单位调查基础上,由体育总局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和管理权限,调查认定有关单位和人员的失职失责情况,提出责任追究意见建议,报体育总局批准。

制定机关
体育总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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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国家体育总局兴奋剂违规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第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