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 / 第五条独立法条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五条工程造价行业组织应当加强造价工程师自律管理。 鼓励注册造价工程师加入工程造价行业组织。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