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金融控股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四十条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条

中国人民银行与相关部门之间建立监管合作与信息共享机制,加强金融控股公司及其附属机构的关联交易监管,及时共享相关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信息,在必要时依据职责分工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制定机关
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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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控股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四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