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尊重科学,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建议和整改措施。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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