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第四十二条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本规定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2009年7月3日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15号公布的《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同时废止。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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