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第三十二条

第四章 事故处理

第三十二条

组织事故调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批复之日起15日内,将事故调查报告及批复意见送达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并抄送事故发生单位、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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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第三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