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第十五条
第三章 事故调查
第十五条
特种设备事故调查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实行分级负责。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经过现场初步判断,因客观原因暂时无法确定是否为特种设备事故的,应当及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并按照本级人民政府的意见开展相关工作。
- 制定机关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事故调查
特种设备事故调查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实行分级负责。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经过现场初步判断,因客观原因暂时无法确定是否为特种设备事故的,应当及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并按照本级人民政府的意见开展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