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第十三条

第二章 事故报告

第十三条

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组织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值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接收特种设备事故报告信息。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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