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第五十四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本办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3〕第6号公布)同时废止。本办法施行之前的客户备付金相关管理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制定机关
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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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第五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