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第五十四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本办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3〕第6号公布)同时废止。本办法施行之前的客户备付金相关管理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 制定机关
- 人民银行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六章 附则
本办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3〕第6号公布)同时废止。本办法施行之前的客户备付金相关管理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