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第五十条

第五章 罚则

第五十条

拒绝、阻挠、逃避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检查监督,或者谎报、隐匿、销毁相关证据材料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给予处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未作处罚规定的,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

制定机关
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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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第五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