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执业兽医、乡村兽医依法执业,其权益受法律保护。 兽医行业协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章程,加强行业自律,及时反映行业诉求,为兽医人员提供信息咨询、宣传培训、权益保护、纠纷处理等方面的服务。
- 制定机关
- 农业农村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一章 总则
执业兽医、乡村兽医依法执业,其权益受法律保护。 兽医行业协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章程,加强行业自律,及时反映行业诉求,为兽医人员提供信息咨询、宣传培训、权益保护、纠纷处理等方面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