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乡村兽医不按照备案规定区域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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