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 / 第三十一条独立法条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一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执业兽医未按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求如实形成兽医执业活动情况报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