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第四章 执业活动管理

第二十条

执业兽医师应当规范填写处方笺、病历。未经亲自诊断、治疗,不得开具处方、填写诊断书、出具动物诊疗有关证明文件。 执业兽医师不得伪造诊断结果,出具虚假动物诊疗证明文件。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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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