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第三章 执业备案
第十四条
执业兽医或者乡村兽医备案的,应当向备案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备案信息表; (二)身份证明。 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执业兽医备案还应当提交动物诊疗机构聘用证明,乡村兽医备案还应当提交学历证明、职业技能鉴定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材料。
- 制定机关
- 农业农村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执业备案
执业兽医或者乡村兽医备案的,应当向备案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备案信息表; (二)身份证明。 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执业兽医备案还应当提交动物诊疗机构聘用证明,乡村兽医备案还应当提交学历证明、职业技能鉴定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