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第三十二条

经营机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妥善保存其履行适当性义务的相关信息资料,防止泄露或者被不当利用,接受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自律组织的检查。对匹配方案、告知警示资料、录音录像资料、自查报告等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0年。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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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