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 第三十条独立法条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十条经营机构应当每半年开展一次适当性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发现违反本办法规定的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并主动报告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