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第三十条

经营机构应当每半年开展一次适当性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发现违反本办法规定的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并主动报告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