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二条

第二条

向投资者销售公开或者非公开发行的证券、公开或者非公开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包括创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公开或者非公开转让的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或者为投资者提供相关业务服务的,适用本办法。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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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