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经营机构应当告知投资者,其根据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所提供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分类的,应及时告知经营机构。经营机构应当建立投资者评估数据库并及时更新,充分使用已了解信息和已有评估结果,避免重复采集,提高评估效率。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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