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第二十九条独立法条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第六章 地名档案的管理第二十九条各级地名档案管理部门保管的地名档案资料,应不少于本级人民政府审批权限规定的地名数量。制定机关民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