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
第五章 地名标志的设置
第二十五条
地名标志的主要内容包括:标准地名汉字的规范书写形式; 标准地名汉语拼音字母的规范拼写形式。在习惯于用本民族文字书写地名的民族自治区域, 可依据民族区域自治法有关文字书写规定,并列该民族文字规范书写形式。
- 制定机关
- 民政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五章 地名标志的设置
地名标志的主要内容包括:标准地名汉字的规范书写形式; 标准地名汉语拼音字母的规范拼写形式。在习惯于用本民族文字书写地名的民族自治区域, 可依据民族区域自治法有关文字书写规定,并列该民族文字规范书写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