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长江三峡水利枢纽水上交通管制区域通航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第四章 安全保障
第三十三条
船闸闸室上、下两端均应当设红、黄、绿号灯各一盏。船舶应当按下列信号进出船闸: (一) 红光灯表示停止进(出)闸; (二) 黄光灯表示准备进(出)闸; (三) 绿光灯表示允许进(出)闸。 升船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显示信号。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四章 安全保障
船闸闸室上、下两端均应当设红、黄、绿号灯各一盏。船舶应当按下列信号进出船闸: (一) 红光灯表示停止进(出)闸; (二) 黄光灯表示准备进(出)闸; (三) 绿光灯表示允许进(出)闸。 升船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显示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