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长江三峡水利枢纽水上交通管制区域通航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第四章 安全保障

第三十二条

船舶在交通管制区域进行水上无线电通信应当遵守有关规定,并按规定的频率进行通信联络。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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