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长江三峡水利枢纽水上交通管制区域通航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第四章 安全保障

第二十九条

禁航区、交通管制区、锚地、横驶区应当按规范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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