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长江三峡水利枢纽水上交通管制区域通航安全管理办法 / 第一条独立法条长江三峡水利枢纽水上交通管制区域通航安全管理办法第一条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保障长江三峡水利枢纽通航安全,防治船舶污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安全保卫条例》,制定本办法。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