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工鱼礁建设项目管理细则》的通知第五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补助金额 人工鱼礁项目补助标准按照农业农村部制定的国内渔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年度实施方案执行。原则上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人工鱼礁项目每个补助金额不超过2500万元,创建项目每个补助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