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工鱼礁建设项目管理细则》的通知第四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补助内容 人工鱼礁项目补助内容包括:人工鱼礁的设计、建造和投放;配套的船艇、管理维护平台等日常管护设施和监测设备的购买;海藻场和海草床的种植修复;海洋牧场可视化、智能化、信息化建设;海洋牧场标识标志和宣传展示;项目前期准备和组织实施期间的本底调查、项目论证、招投标、监理、效果跟踪监测和评估等相关内容。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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