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工鱼礁建设项目管理细则》的通知 / 第三十四条独立法条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工鱼礁建设项目管理细则》的通知第三十四条第五章 项目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第三十四条项目绩效评价 农业农村部制定《人工鱼礁项目绩效评价办法》,组织各省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办公厅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