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工鱼礁建设项目管理细则》的通知 / 第二十三条独立法条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工鱼礁建设项目管理细则》的通知第二十三条第三章 项目实施管理第二十三条项目监督管理 省级渔业主管部门应加强人工鱼礁项目的组织管理、任务落实和监督考核工作,重点做好项目实施单位确定、任务量核定、项目验收和公示等关键环节管理。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办公厅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