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工鱼礁建设项目管理细则》的通知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项目实施管理
第二十二条
项目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渔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建设项目选址、设计、论证、实施等重点领域和环节的监督检查,严把招投标、质量管理和技术监督等关键环节,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 制定机关
-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三章 项目实施管理
项目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渔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建设项目选址、设计、论证、实施等重点领域和环节的监督检查,严把招投标、质量管理和技术监督等关键环节,确保项目建设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