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工鱼礁建设项目管理细则》的通知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项目实施管理

第二十一条

工程监理 人工鱼礁建设实行工程监理和渔业主管部门监督相结合,建设单位应委托工程监理单位对人工鱼礁礁体制作、安装和投放全过程进行监理。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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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工鱼礁建设项目管理细则》的通知第二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