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工鱼礁建设项目管理细则》的通知第十六条

第二章 项目申报评审

第十六条

农业农村部审核 农业农村部对资金申请和实施方案审核后,根据省级渔业主管部门项目执行和绩效考评情况提出年度资金补助建议,报财政部审核,同时抄送审计署。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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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工鱼礁建设项目管理细则》的通知第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