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工鱼礁建设项目管理细则》的通知 / 第十六条独立法条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工鱼礁建设项目管理细则》的通知第十六条第二章 项目申报评审第十六条农业农村部审核 农业农村部对资金申请和实施方案审核后,根据省级渔业主管部门项目执行和绩效考评情况提出年度资金补助建议,报财政部审核,同时抄送审计署。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办公厅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