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工鱼礁建设项目管理细则》的通知第十五条
第二章 项目申报评审
第十五条
省级项目申报 按照项目资金申报要求,省级渔业主管部门根据农业农村部评审通过的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提出年度项目资金申请,于每年3月20日前上报农业农村部和财政部,抄送同级审计部门。
- 制定机关
-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二章 项目申报评审
省级项目申报 按照项目资金申报要求,省级渔业主管部门根据农业农村部评审通过的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提出年度项目资金申请,于每年3月20日前上报农业农村部和财政部,抄送同级审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