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印发长期处方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 第四十三条独立法条关于印发长期处方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第四十三条第七章 附则第四十三条本规范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医保局办公室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