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长期处方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第三十七条

第六章 长期处方医保支付

第三十七条

各地医保部门支付长期处方开具的符合规定的药品费用,不对单张处方的数量、金额等作限制,参保人按规定享受待遇。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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